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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寓大廈管理組織報備資料

  • 發布單位:使用管理科

一、新成立「公寓大廈」申請應備文件:

    1.公文。

    2.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申請報備書。

    3.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申請報備檢查表。

    4.公寓大廈(社區)區分所有標的基本資料表。

    5.建築物使用執照(影本)或建築物合法證明文件。

    6.全體區分所有權人名冊(可至地政事務所申請)。

    7.最新修正規約(原版可至營建署下載)。

    8.區分所有權人簽到冊、會議紀錄、委託書。

    9.開會通知、會議紀錄公告(註明公告日,至少開會前10日)。

二、辦理「變更主任委員」申請應備文件:

    1.公文。

    2.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申請變更報備書。

    3.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申請變更報備檢查表。

    4.公寓大廈(社區)區分所有標的基本資料表。

    5.全體區分所有權人名冊(可與簽到簿合併)。

    6.最新修正規約。

    7.主委身分證正反面影本、管理委員會委員職掌名冊。

    8.簽到簿、會議紀錄、委託書。

    9.開會通知、會議紀錄公告(註明公告日,至少開會前10日)。